» 15. 故意杀人案嫌犯"投江自尽" 洗白身份 20年后被抓时已成为公司老板
2002年6月的一个深夜,一起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邓某在江苏省南通市的长江边上留下两封遗书后“投江自尽”。然而,警方四处搜寻后,邓某仍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好似人间蒸发了。20年后的一天,南通港内某机械制造公司的老板王建正要出门上班,刚一出电梯,他就被民警围住——原来,他就是消失了20年的邓某。
经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判决现已生效。
58岁的王建是南通港内一家机械制造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已经在这里工作生活了20年。他衣着朴素,生活平淡,却有一些“独特”的习惯。
2002年,王建来到南通港,在一家机械厂做学徒,干活十分卖力。但一向好说话的他,对工资的发放方式却提出了特别的要求——用现金结算工资。虽然按照工厂规定,工资须通过银行卡发放,但因员工的流动性较强,以现金结算工资确实更方便,加之王建再三坚持,工厂负责人便同意了他的请求。
2002年6月的一个深夜,一起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邓某在江苏省南通市的长江边上留下两封遗书后“投江自尽”。然而,警方四处搜寻后,邓某仍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好似人间蒸发了。20年后的一天,南通港内某机械制造公司的老板王建正要出门上班,刚一出电梯,他就被民警围住——原来,他就是消失了20年的邓某。
经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判决现已生效。
58岁的王建是南通港内一家机械制造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已经在这里工作生活了20年。他衣着朴素,生活平淡,却有一些“独特”的习惯。
2002年,王建来到南通港,在一家机械厂做学徒,干活十分卖力。但一向好说话的他,对工资的发放方式却提出了特别的要求——用现金结算工资。虽然按照工厂规定,工资须通过银行卡发放,但因员工的流动性较强,以现金结算工资确实更方便,加之王建再三坚持,工厂负责人便同意了他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