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在四川省内江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受贿案时,出现戏剧性一幕:辩护人出示的一份省高院刑事裁定书显示,正在主持法庭审判的审判长刘某曾被四川省高院确认存在行贿行为。12月8日,赤焰新闻为此向内江市相关部门核实,截至发稿前,内江市相关部门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案件审理期间,辩护人出示了一份案号为“(2019)川刑终261号”刑事裁定书,内江市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熊晓平犯受贿罪被判刑。其受贿事实中,有一条显示为“2014年底,熊晓平利用职务便利,为时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某2晋升威远县人民法院院长一职提供帮助,收受刘某2送的感谢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