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河北涉县一年内1964份路政行政处罚案卷造假 比例高达93.6%
此前,有货车司机举报河北涉县路政执法人员处罚程序不合法,称被当地交通运输部门罚款500元后,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月19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关于此事的核查结果。核查结果显示,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以来的2099份路政行政处罚案卷中,有1964份案卷的当事人签字和手印系工作人员伪造,造假比例高达93.6%。
据悉,货车司机许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他驾驶大型牵引车进入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境内,被涉县交通运输局的路政执法人员处以罚款500元。但他现场缴纳罚款500元后,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进行任何签字和按手印,处罚程序不合法。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转河北省政府核查办理。河北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责成省政府督查室、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派员赴涉县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核查,许先生反映问题属实。许先生驾驶运煤货车途经涉县境内省道,因货物遗洒污染路面、车载北斗记录仪单据信息与司机从业资格证姓名不符,被涉县交通运输局路政执法人员罚款500元。
执法人员在处罚时并未明确告知许先生具体理由和依据;核查组问询涉县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并查阅相关案卷后发现,许先生行政处罚案卷中的当事人签字和手印系路政管理站工作人员伪造,执法人员未向许先生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
核查组扩面排查发现,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以来的2099份路政行政处罚案卷中,有1964份案卷的当事人签字和手印系工作人员伪造,造假比例高达93.6%。
经督促,涉县政府组织对2021年以来的执法案卷逐一审查;涉县交通运输局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并购置执法记录仪和联网执法终端;涉县纪委监委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等5人进行了追责问责;涉县司法局暂扣4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
此前,有货车司机举报河北涉县路政执法人员处罚程序不合法,称被当地交通运输部门罚款500元后,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月19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关于此事的核查结果。核查结果显示,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以来的2099份路政行政处罚案卷中,有1964份案卷的当事人签字和手印系工作人员伪造,造假比例高达93.6%。
据悉,货车司机许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他驾驶大型牵引车进入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境内,被涉县交通运输局的路政执法人员处以罚款500元。但他现场缴纳罚款500元后,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进行任何签字和按手印,处罚程序不合法。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转河北省政府核查办理。河北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责成省政府督查室、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派员赴涉县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核查,许先生反映问题属实。许先生驾驶运煤货车途经涉县境内省道,因货物遗洒污染路面、车载北斗记录仪单据信息与司机从业资格证姓名不符,被涉县交通运输局路政执法人员罚款500元。
执法人员在处罚时并未明确告知许先生具体理由和依据;核查组问询涉县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并查阅相关案卷后发现,许先生行政处罚案卷中的当事人签字和手印系路政管理站工作人员伪造,执法人员未向许先生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
核查组扩面排查发现,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以来的2099份路政行政处罚案卷中,有1964份案卷的当事人签字和手印系工作人员伪造,造假比例高达93.6%。
经督促,涉县政府组织对2021年以来的执法案卷逐一审查;涉县交通运输局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并购置执法记录仪和联网执法终端;涉县纪委监委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等5人进行了追责问责;涉县司法局暂扣4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