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西藏招商:投资300万,子女可以在西藏高考

3月18日,西藏教育考试院官方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子女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报名的通知》,引发关注。

《通知》显示,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子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

本通知所称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是指招商引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和每名原始股东。子女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报名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在藏首次实际缴纳投资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5年内不得撤资、撤股。

招商引资企业须在藏注册且连续经营3年以上,连续3年以上在藏纳税,连续5年以上吸纳西藏户籍人员就业每年保持在5人以上。

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子女应具有西藏户籍3年以上、西藏高中阶段学籍1年(高三年级)以上且在藏实际就读。

3月19日下午,西藏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文件属实,满足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投资经营者就按照文件执行,实行“3+1+1”政策,即户籍三年以上,西藏高中阶段学籍一年,实际就读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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