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足协主席陈戌源等人受贿总金额超1.4亿 判无期徒刑

3月26日,中国足协原高层陈戌源、于洪臣、陈永亮、董铮等人的案件在湖北多地分别一审公开宣判,4人累计受贿总金额超1.4亿元。

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庭审信息透露,陈戌源被控受贿8103万余元,受贿时间长而且次数多,在长达13年的时间里受贿217次,目前赃款已经全部追缴退回。

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董铮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4年至2021年间,董铮非法收受了广州恒大淘宝俱乐部等23家贿赂,共计38次。少的是5万元,多的单笔就上百万,累计数额达到了2200多万元。

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因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公诉机关指控陈永亮8年间疯狂敛财51次。自2015年至2022年,陈永亮51次非法收受20多个俱乐部、地方足协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总额高达1934.44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 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判13年

今天,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于洪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在公司经营、联赛晋级、职务竞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于洪臣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万余元,其中350万元尚未实际收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于洪臣靠足球吃足球,靠田径吃田径,13年间先后接受贿赂54次,共有18项受贿犯罪事实,涉及多家足球俱乐部以及原中国足协常务副秘书长陈永亮等个人。其中涉案金额最高的一笔来自天津权健集团。

公诉机关还指控,于洪臣共收受13家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其中10家足球俱乐部的请托事项涉及裁判判罚、裁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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