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起流浪猫引发的官司引发舆论热议。有人因为投喂一只流浪猫,竟然背上了24万的官司!然而,事情最近可能迎来转机,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原告吴先生称,自己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了一只流浪猫。这直接导致吴先生摔倒并骨折,构成了十级伤残。于是,吴先生将羽毛球馆和馆内的一名员工,也就是流浪猫的投喂者肖先生告上了法院。
闵行法院一审判决,流浪猫投喂者肖先生需赔偿原告吴先生24万余元,而场馆方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结果公开后,在网上引起热议,相关话题也冲上热搜第一。不过就在网民热议的同时,闵行法院突然宣布,这起案子要启动再审。
对于这一事件的责任分配,多位专家也有着不同的意见,后援律师,上海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副主任周志强认为,场馆的责任会大于这个饲养的责任,真正的管理者是场管方,羽毛球馆应该杜绝有动物存在的风险,这是场馆方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吴一鸣则认为,是因为有人固定投喂流浪猫,才让猫在附近聚集,由此带来的风险责任,投喂人确实也需要承担。
目前,再审程序仍在进行中,但无论如何,启动《民事诉讼法》209条进行再审,也有着不一样的意义。流浪动物的管理和保护现在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有人提出在要求喂养流浪动物的市民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更应该关注宠物弃养的问题,因为城市中绝大多数的流浪动物的源头,来源于宠物的弃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