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胖猫事件确认不立案,无诈骗事实

5月19日,“胖猫”的姐姐发声称,弟弟被诈骗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她表示,请原谅自己的自私,把结果发出来了,想要做一个勇敢的姐姐。此前,“胖猫”被曝因网恋给女网友转账51万元后在重庆坠江身亡,其姐姐通过账号持续发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二)“胖猫”和谭某经济往来情况

经梳理“胖猫”、谭某两人转账记录显示,自2021年11月两人网络认识,至2024年4月11日“胖猫”跳江身亡,“胖猫”向谭某转账317次共计79.9万余元;谭某向“胖猫”及其亲属转账179次共计46.3万余元,其中,向“胖猫”转账29.7万余元、向刘某转账3万元、向“胖猫”父亲转账13.6万余“胖猫”去世后,谭某应“胖猫”父亲要求返还开花店的7万元和“胖猫”跳江前自愿赠予的6.6万余元)。

同时,两人交往期间在支付宝开通“支付宝小荷包”“恋爱记”情侣攒钱账户,供双方随时自行存取,2022年1月5日至2024年4月8日,谭某共存款23.6万余元、取款16.5万余元(用于两人经营花店、共同生活开支及谭某个人消费等);“胖猫”存款17.3万余元、取款24.8万余元:两人共同攒钱账户中,“胖猫”多支取了7.5万元(含谭某存款7.1万元,支付宝利息收益0.4万元)。

调查查明,谭某和“胖猫”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5月11日,我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控告人刘某,并告知其应有的法定权利和实施途径。刘某对不予立案决定表示认可。同时,经调解,近日刘某父母与谭某已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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