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杀人犯服刑半年 36年后再杀人 原因说不清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5月17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对凶手贺法田死刑的判决。
凶手贺法田是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王泉村人,一直是村民眼中无人敢惹的“村霸”。1987年贺法田就曾因持枪杀人,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十年,不过那次贺法田并未入狱服刑,仅在看守所关了半年就回到家中,这也是他“纸面服刑”的由来。此后他更加肆无忌惮,先后因琐事打伤捅伤多人。
2023年4月26日,贺法田再次行凶,持刀捅死了窦光春的父亲窦勤孝。逃窜途中的贺法田于第二天被警方抓获,而警方在寻找凶器时,又找出他藏匿的两把手枪及七发子弹。
贺法田被捕后,村民们仍担忧他会再次逍遥法外,为此上百位村民写下联名信,请求严惩贺法田。2023年11月13日,临沂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贺法田死刑,以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
仅仅在沂南县看守所关了6个月,贺法田就安然无恙地回到了村里。至于被释放的原因,只是听贺法田自己回到村里面吆喝“找的人,我有人”。
关于贺法田1987年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十年,但未进监狱服刑问题,临沂中院在一审判决书中提到,2023年沂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出具的一份办案说明记载:经多方查证,因当时办案人员亡故或年老记忆不清等原因,未能查清贺法田未进监狱服刑的具体原因,未能查到监外执行的决定机关和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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