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福建漳州:郊区住宅容积率可以低于1
8月23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漳州市中心城区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政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意见》提出,优化用地指标。在城市郊区等不具备公共交通条件但景观、区位等条件较好的区域或受限高管控区域,优化规划用地指标,停止执行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的供地标准。
8月23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漳州市中心城区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政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意见》提出,优化用地指标。在城市郊区等不具备公共交通条件但景观、区位等条件较好的区域或受限高管控区域,优化规划用地指标,停止执行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的供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