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内地省份公安“远洋捕捞”破坏广东经济 建议罚款统一交中央财政

10月28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征夫表示,要遏制乃至根治“异地逐利执法”或者说“远洋捕捞”的做法,保护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必须在法律上斩断“逐利执法”的利益链条。

所谓“远洋捕捞”,是指出于利益驱动,部分地区的公安机关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民营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做法。近年来,此类现象多有发生,较大地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安全感和发展信心。

朱征夫表示,在法律上斩断逐利执法、“远洋捕捞”的利益链条,可以采用两个办法,或者说分为“两步走”:

第一,在目前条件下,可以通过指定管辖的方式将案件交回原地管辖,即将涉及异地执法的案件移送至企业所在地或被告企业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第二步,从长远来看,通过修改法律或者作出立法解释,将刑法第64条规定的“刑事案件的罚没所得一律上交国库”中的“国库”明确规定或解释为“中央国库”,即将刑事案件罚没所得统一上缴中央财政。

要从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各地的刑事罚没所得统一上缴中央财政,从而彻底切断地方财政和办案机关与所办案件之间的利益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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