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阅一些公众号,仍能找到名为《新江湾城街道首个住宅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开工啦》的文章。文中的照片摄于2021年3月10日,照片上,政立路687弄东方锦园小区的居民们正在搭建起的红色舞台上载歌载舞,庆祝小区15号楼的加梯项目正式动工,这也是新江湾城街道的首个加梯项目。谁能想到,7月2日记者走进小区没有看到电梯,现场矗立的只有锈迹斑斑的钢制框架。
前往东方锦园小区采访前,记者收到了一份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下发于今年1月6日,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的二审判决。提起诉讼的,正是加梯项目所在的东方锦园15号楼的3位居民,而被诉方,则是紧挨着的14号楼的01室居民。即15号楼居民因为14号楼01室居民对于加梯项目施工的妨碍而提起诉讼,但判决并未支持15号楼居民的诉求,而是要求加梯施工“暂缓进行”。
15号楼的加梯工程由一家名为“灿维”的公司代建,总价76万元,2020年8月28日获得规划许可。2021年5月,15号楼电梯基坑开挖后,14号楼01室的居民开始察觉不对,开挖的基坑边缘已经接近14号楼门幢入口,“太大了”。当年6月,钢架开始焊接竖立,14号楼01室的居民更坐不住了。体积巨大的电梯和连廊不仅会遮挡14号楼01室北卧室和卫生间的采光,站在连廊里,更可直视14号楼01室卧室和卫生间。14号楼01室的居民开始站出来反对加梯工程的继续施工,阻挠施工的同时,14号楼01室居民还测量发现,钢架的宽度差不多有3.8米,这远远超过此前规划公示图纸上的3.4米,即没有按照规划许可的图纸来施工。14号楼01室居民随即向规划部门举报,当年7月16日,杨浦区规资局责令加梯工程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