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被查实1.84亿受贿 均来自医药企业

国家医保局自2020年8月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引导医药企业诚信合规经营,营造依法合规、公平正义的医药营商环境。

分析近3年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源信息,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内部教育管理宽松软,其工作人员收受失信企业商业贿赂次数较多、金额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继上海某科贸商行涉支架球囊行贿案公开曝光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每条支架收5000元回扣”后,仅2025年下半年,该院又涉及9件司法刑事判决。该医院工作人员先后收受商业贿赂46次,单次最大涉案金额1658万元,持续时间最长达11年,累计涉案金额1.84亿元。

分析发现,超过30家医药企业长期对该医院工作人员行贿。其中河北祥恩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金凯惠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明视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尚道轩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涉及单位行贿罪。河北祥恩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为向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销售价格虚高的医疗耗材,累计向该医院工作人员行贿2064万元。涉案医药产品以人工晶体、药物洗脱支架系统、快速交换球囊扩张导管、心脏起搏器和生物可吸收医用膜等医用耗材为主,约30余种,累计贿赂金额约1.74亿元。涉案药品还有10种,包括注射用萘普生钠、奥拉西坦注射液、注射用兰索拉唑和盐酸钠美芬注射液等,累计贿赂金额约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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