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武汉市长周先旺判14年

10月10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周先旺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周先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周先旺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3年上半年至2025年5月,被告人周先旺利用担任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州长,湖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黄石市委书记,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武汉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湖北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湖北省政协副省级领导干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行政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5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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