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国家医保局:未婚已育女性办理生育津贴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8月17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社会保险法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而且在经办服务清单上,关于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也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

对于未婚生育无法领取生育保险津贴的问题,据她了解,可能有一些地方有提供生育服务相关材料的要求,后续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跟踪有关情况,更好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就在最近,有学者就“单身女性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了备案审查建议,指出有地方性法规将结婚作为申领生育保险的前置条件,不当限缩了单身女性群体获得生育保险的权利,建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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