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财政部要求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针对当前个别地区或部门未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出现“三公”经费不降反增、年底突击花钱等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通知》还要求防止虚增财政收入与严控一般性支出一体推进。明确严禁通过举债储备土地,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

一些市场人士比较关注“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这一提法。对此,有专家告诉第一财经,土地出让收入虚增现象此前就有,而今年土地市场比较低迷,国企拿地增多。

一些地方国企拿地虚增财政收入,主要目的是为了平衡预算或者充实国企资产。判断国企拿地是不是虚增财政收入,主要还是考虑资金来源和用途,如果国企拿地的资金是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或者国企自有资金买地后的收入财政又通过其他渠道返还,基本可以判断属于虚增土地出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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