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三部门:11月1日起,将对电子烟征消费税

10月2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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