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又一省明确:高校不得跨省设立附属医院,已设立的要摘牌

11月14日,辽宁省政府发布《辽宁省加强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符合跨省设立分院区有关规定的附属医院外,原则上取消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各有关高校对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予以摘牌,不得再新增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除辽宁省以外,江西、河南等地此前都发布或正在考虑作出类似规定。

全国多所高校出现了跨市、甚至是跨省建立附属医院。然而,这里面非直属附属医院在人事、管理、财务等方面与高校不存在隶属关系,只是挂了个名,二者‘有名而无实’。各个大学争相占领医疗资源,跑马圈地的做法已经远远偏离了高校附属医院完成临床教学任务,为高校临床教学提供服务的根本宗旨。

根据健康时报2021年的报道,江苏南通、广东广州、陕西西安、山东等多地医学高校皆出现过“一所医学高等院校‘拖挂’数十余所附属医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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