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法院司改十年:纠正65起重大刑事冤错案件,129人改判无罪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22)》白皮书,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法院组织体系改革、诉讼制度改革、人权司法保障等10个方面,全景式呈现了2013年至今十年来的成效。

2013年,最高法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或者变通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2014年以来,各级法院共依法宣告8508名被告人无罪,依法保障无罪者不受追究。2013年以来,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依法纠正65起重大刑事冤错案件,改判129名原审被告人无罪,其中包括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案,海南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重大案件。

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白皮书称,这起历时22年的案件得以纠正,彰显了中国法院对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视和对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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