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5日,陈先生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余元。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监护人避而不见。
2023年1月24日,浦东法院又作出了恢复审理的刑事裁定。不过同日,肇事老人在医院去世。因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死亡,2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终止审理。此后,陈先生对肇事老人继承人提起民事诉讼。
3月24日,浦东法院宣判,原告陈某某诉的诉讼请求系被告朱某某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修车款项16704元;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供了监控视频、车损照片、聊天记录截图等事实与证据。被告缺席了此次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