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江西南昌豫章书院非法拘禁案重审宣判 5名被告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张顺、屈文宽、陈宾在办学过程中,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吴军豹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五年;对被告人任伟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五年;对被告人张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三年;对被告人屈文宽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三年;对被告人陈宾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张顺、屈文宽、陈宾均表示服判不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某某、赵某某当庭表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曾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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