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西安网信办要求大河报销号“西安网”大河报发文澄清

“网信西安”微信公号5月9日发文称,翻炒旧闻、炮制有害信息,这些账号被西安网信部门查处。针对豫视频客户端用户假冒我市新闻媒体,以“西安网”名称注册账号并编发新闻信息问题,市网信办依法协调账号所在平台,要求其对假冒账号注销关停。

大河报方面回应,4月21日,我们接到西安市委网信办电话通知,西安市委网信办向我们出具了西安网向西安市委网信办提交的《申请》,《申请》中指出我们转载西安网原发布的信息不实。我们立即对相关信息作出删除处置。

为了便于信息分类和受众阅读,我们在转载其他媒体的信息时,在信息呈现上将原发信息主体作为单独个体来呈现,受众可以对其进行关注,以便于集中浏览相关信息。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指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是指互联网用户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网络平台注册运营,面向社会公众生产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的网络账号。

我平台“西安网”并不存在任何用户注册环节,并非网络账号。目前,我们已删除所有转载西安网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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