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民政部:以中国、中华等命名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纳入专项整治

根据民政部印发的通知,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的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不仅包括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还包括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以“中心”“联盟”等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的等10余种情形。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781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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