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广州成首个官宣放松限购的一线城市,京沪深会跟进吗?

9月2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明确优化住房限购和增值税免税年限。

广州将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官方解读指出,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域仍然限购2套住房。这也意味着,广州将番禺、黄埔、花都以及白云北部4镇纳入非限购区域。

» 重庆调整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三无”人员首套普通住房不再征收

9月20日,重庆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将征收对象中“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同时将纳税期限由每年的10月1至31日调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并调整了相关部门和区域名称。

重庆自2011年1月率先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成为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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